- 1、2024年辽宁新高考选科要求与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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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辽宁省积极响应国家教育改革的号召,不断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力求为考生创造更加公平、科学的考试环境。作为教育领域的重大变革,辽宁高考改革始终备受瞩目。特别是2024年的最新规定,更是为即将参加高考的考生们指明了方向。本文将从多个维度深入解析辽宁高考改革2024最新规定,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
一、改革背景与历程
辽宁新高考改革始于2018年,作为第二批试点省份,辽宁省于当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执行新高考政策。这一改革旨在优化考试科目设置、完善录取机制,推动教育评价体系更趋科学合理。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辽宁高考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2024年的最新规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2024最新规定概览
2024年辽宁高考改革继续沿用“3+1+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每科满分150分;“1”是指考生首选科目在物理、历史两门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2”是指考生再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2门,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赋分形式计入总成绩。高考总分为750分,考试模式更加灵活多样,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三、考试科目与命题方式
在考试科目上,辽宁高考继续采用新高考二卷和自主命题相结合的方式。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采用新高考二卷,其余科目则由辽宁省自主命题。这种命题方式既保证了考试的统一性和公平性,又兼顾了地区特色和学科特点。
值得注意的是,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而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则以等级分计入总分。等级赋分制的引入,有效保障了不同选科组合间的公平性,避免了因学科难度差异而导致的分数不公现象。四、录取机制与志愿填报
在录取机制方面,辽宁高考改革也进行了大胆尝试。高校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现了多元录取。这种录取方式既注重考生的学术水平,又兼顾了其综合素质和特长发展。
志愿填报也采用了更加灵活的方式。考生可直接选择专业和院校组合,避免调剂到不喜欢的专业。志愿设置分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普通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五、改革意义与展望
辽宁高考改革2024最新规定的实施,不仅优化了考试科目设置和录取机制,还推动了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和完善。这一改革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其全面发展。同时,也为高校选拔优秀人才提供了更加科学、公平的渠道。
展望未来,随着辽宁高考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相信将会有更多的考生受益于这一政策。同时,也期待辽宁省能够继续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为全国高考改革提供宝贵经验和借鉴。结语
辽宁高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考试科目、命题方式、录取机制等多个方面。2024年的最新规定为考生提供了更加灵活多样的选择机会和更加科学公平的录取环境。作为考生和家长,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合理规划学习生涯,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相信在辽宁高考改革的助力下,越来越多的考生将能够圆梦心仪的大学和专业。
2024年辽宁新高考选科要求与专业对照表
2024年辽宁新高考选科要求与专业对照表已经公布,供2024届考生参考,2023届考生仍参考以往公布的专业选科要求,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最新消息为准。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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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拟在辽宁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汇总表(本科)
2.2024年拟在辽宁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汇总表(高职专科)
省教育厅关于发布2024年拟在辽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编报了2024年拟在辽宁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统编后已分发我省,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拟在辽宁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供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统筹考虑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合理确定选考科目。2019年、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参加2022年、2023年高考的选科要求仍以普通高校根据2019版《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所编制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作为参考。
二、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除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外,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可报考。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三、提醒考生,公布的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是高校提出的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不代表一定在某一省全部安排招生,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科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安排以招生高校公布的当年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