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招考

导读在浩瀚的求职浪潮中,江苏公务员招考以其稳定的职业前景、优渥的福利待遇,成为了无数青年才俊竞相追逐的“金色航道”。作为教育与考试领域的重要一环,它不仅考验着考生的知...

江苏公务员招考

在浩瀚的求职浪潮中,江苏公务员招考以其稳定的职业前景、优渥的福利待遇,成为了无数青年才俊竞相追逐的“金色航道”。作为教育与考试领域的重要一环,它不仅考验着考生的知识积累与应试能力,更是对个人综合素质的一次全方位检阅。在这片充满挑战与机遇的考场上,每一位参与者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诠释着努力与梦想的价值。

一、招考概览: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江苏公务员招考,以其严格的选拔流程、广泛的岗位覆盖,吸引着来自五湖四海的优秀学子。从公告发布到报名审核,再到笔试、面试,每一个环节都竞争激烈,无异于一场智慧与毅力的马拉松。考生们需跨越知识海洋,攀登能力高峰,方能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脱颖而出。这不仅是对个人能力的极大考验,也是对未来职业生涯的一次重要布局。

二、备考策略:精准定位,科学规划

面对繁复的考纲和浩瀚的知识点,科学合理的备考策略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考生需根据自身专业背景与兴趣特长,精准定位报考岗位,明确目标,有的放矢。其次,制定详细的复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每个科目都能得到充分的复习。此外,刷题与模拟考试是提高应试能力的不二法门,通过不断练习,熟悉题型,掌握解题技巧,增强应试信心。

三、心理素质:冷静应对,保持韧性

公务员考试不仅是知识的较量,更是心理素质的比拼。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和紧张的考试氛围,考生需学会自我调节,保持冷静与乐观。适时进行心理调适,如深呼吸、正念冥想等,有助于缓解紧张情绪,保持最佳状态。同时,培养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面对困难与挑战不退缩,坚持到底,往往能在关键时刻发挥超常水平。

四、信息获取与利用:把握动态,抢占先机

在备考过程中,信息的准确捕捉与有效利用至关重要。考生应密切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及官方社交媒体平台,及时获取最新的招考公告、考试大纲、政策解读等信息。同时,积极参与线上线下的备考交流活动,与同行交流心得,分享资源,相互激励,共同进步。信息的全面掌握,往往能帮助考生更准确地把握考试动向,制定更为精准的复习策略。

五、展望未来: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江苏公务员招考,不仅是一次职业选择的起点,更是个人成长与实现的舞台。对于即将踏上这段征途的考生而言,无论结果如何,这段经历都将成为人生旅途中宝贵的财富。它教会我们坚持与努力的意义,让我们在挑战中磨砺意志,在竞争中提升自我。愿每一位怀揣梦想的考生,都能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在这条通往未来的道路上,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

回望这场江苏公务员招考的旅程,它不仅仅是知识与技能的试炼,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与成长的见证。无论前路如何,让我们带着这份宝贵的经历,继续前行,在各自的领域发光发热,为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江苏省公务员招考条件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江苏公务员考试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15日09:00~2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月15日09:00~2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月15日09:00~2月23日16:00。

成绩查询时间:预计是考后一周左右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地点?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

全省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

经省重新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纳入本次招考范围。

(二)招考对象

1、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和硕士学位人员、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本科生全省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省辖市)的职位。

2、在宁省级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本省生源和户籍的本科学历人员均可报考。

3、各市及其以下单位的职位,招考对象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公布。其中,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4、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乡镇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支书(主任),并任现职务2年,表现优秀的人员。“优秀”的标准由各市制定。

5、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我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满1年,考核合格的人员。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05-2007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06年、2007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4日至1990年1月10日期间出生)。招考优秀村干部的职位可放宽至40周岁;招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职位要求25周岁以下(法院在编工人和编外聘用的书记员或速录员,在法院工作满3年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大专学历(招考优秀村干部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章)。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 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下同)本科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法警、法医、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报考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招警简章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08年全省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公务员网()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全省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08年1月4日09∶00-1月10日16∶00。

资格审查、缴费确认时间:

2008年1月4日09∶00-1月12日16∶00。报考者48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

江苏公务员网()报名查分入口链接进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重新登录补报其它职位,全省补报名的时间为:1月14日9∶0016∶00。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网上缴费确认,于2008年3月10日-11日到笔试所在地考务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8年3月2日-8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五)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网站查阅。

(二)专业加试

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科目。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其它职位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见该市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为2008年3月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C)

下午 2:00-4:30《申论》

5:00-6:30 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研究确定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确定。这些职位的面试人选,从该职位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任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录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录用部门发给《江苏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江苏省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合同管理。具体办法见《江苏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五、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政策咨询:025-83392365 025-83236050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各市招考政策、考务咨询:

南 京025-83610769、83151800

无 锡0510-82858365、82737664、82823315

徐 州0516-83732448、85798407

常 州0519-85681912、86604231、86617131

苏 州0512-68615312、65109437

南 通0513-83558046、83558036

连云港0518-85812653、85826670

淮 安0517-83941813、83920363、83647599

盐 城0515-86668206、86668212

扬 州0514-87894082、87866365、87865751、87954160

镇 江0511-84425169、84432609、84425552

泰 州0523-86886351、86886261、86896181

宿 迁0527-84368361、84353301

省各有关部门政策咨询:

省公安厅 025-83526135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025-83718357

省地方税务局 025-83633431

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025-85012029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025-83273653

省监狱管理局 025-86265085

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025-83337256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 www,jszzb.gov.cn

江苏人事网

江苏人事考试网

各市人事网站:

南 京

无 锡

徐 州

常 州

苏 州

南 通

连云港

淮 安

盐 城

扬 州

镇 江

泰 州

宿 迁

2021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招录9536人录考对象及要求是什么

2021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招录9536人公告今天已发布,招录对象及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 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士兵。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军队服役5年(含)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 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者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ingximeishi.com/news/12038.html

全国的十大名校排名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初级会计职称报名信息采集

零溪考试网-提供各类考试经验和考试信息!

零溪考试网-提供各类考试经验和考试信息!V

零溪考试网提供全国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政策解读及备考资料,涵盖公务员、教师资格、职业资格等考试资讯,同步分享职场工作总结模板与学习经验,助考生高效规划备考,一站式解决考试全周期需求。

2801 文章数
90116 评论数
984537 浏览数

标签列表

随便看看